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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3届学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9   点击数:

教务处关于2023学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级在校毕业生

5月29531

1.20级在校生期末考试。

2.教务处审核、认定学期在校毕业生的实习成绩、验印。

3.在校毕业生办理毕业流程结算代办费

4.辅导员清收第一批(20级在校学习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在教务平台完成毕业生的实习成绩录入工作。学生归还学校服装、图书、器材等公共物品。

5.全体毕业生在手机App端填写并提交《毕业生调查问卷》。操作流程见附件5

6162

重修考试

6月3

在校毕业生离校

二、20级在外实习毕业生

20级在外实习毕业生,原则上应在7月1日前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请各院部自主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工作流程

1.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毕业考

2.辅导员清收第二批(20级在外实习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在教务平台完成毕业生的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3.同步办理代办费结算、毕业档案分装、毕业流程表审签等工作。

4.发放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档案。

5.毕业生离校。

三、事项要求

实习成绩评定

1.上学期已完成实习的毕业生,以上学期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原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实习实际结束日期。

2.上学期开始实习,本学期继续实习的,以整体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现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6月21

3.本学期在外实习的,以实际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现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6月21日。实习评定表可寄给辅导员(请提前联系,以免遗失)或返校时带回上交。

4.实习生按要求完成自我鉴定,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意见、认定成绩,交实习单位盖章,院部审核实习成绩评定表,认定最终实习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定表,督促学生重新填写、验印。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20%,评定为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可以认定为“优秀”,其他为“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拟于6月下旬发放。提前离校6月3的毕业生,委托辅导员代领。

(三)重修与毕业考试

重修与毕业考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实施由教务处和各院部组织实行。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为确保专业认证工作顺利进行,通过笔试及面试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需向辅导员提交本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电子档),供院部存档备用。

其他工作要求

(一)毕业成绩单、实习成绩评定表学生档案中的必备档案,不得有涂改痕迹各院部、各班应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成绩评定表,确保纸张整洁、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鉴定严肃规范。

(二)各班到教务处交验毕业成绩单、实习成绩评定表时,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序整理。

(三)毕业生调查问卷是学校进行专业及课程建设的重要原始数据,各院部、各班应督促学生及时、认真填写,填写自己的真实意见,学生的意见没有对错之分,填写结果不会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实习安排为一年的,第五学期和第六学期毕业成绩根据院部安排的相关课程据实填写。没有开设其他课程的第五学期填写跟岗实习成绩,第六学期填写顶岗实习成绩。

附件:

1.2023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2.2023届毕业生毕业成绩单打印说明

3.实习成绩评定表和毕业成绩单验印要点

4.教务处关于2023届毕业生手续办理的流程及分工

5.2023届毕业生填报调查问卷流程

6.辅导员查看毕业班级调查问卷流程

 

教务处

2023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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