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国家标准代码:13793

湖北招生代码:C551

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政策 > 正文

2013年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2013-08-25   来源:    阅读:

新同学:

恭喜你被我院正式录取(请到本省招办的官方网站核实你的录取信息),你的新生类别为“国家统招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毕业后可以报考公务员,入伍可以由国家补偿学费。其他任何学校或个人承诺的录取均为“成教”、“自考”性质,录取后不享受“统招生”待遇,毕业后没有报到证,请不要上当受骗。为便于你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所带证件

1.9月4—5日持录取通知书、纸介质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2.党、团员须带组织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请务必事先向我院招生处请假。新生凡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缴纳的费用

1.自办专业学费: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5200元/年,其他专业4000元/年。

共建专业学费:音乐表演(影视表演方向)8200元/年;艺术设计(影视后期制作、影视特效方向)15200元/年;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10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3G网络工程师方向)、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安全工程师方向)9800元/年;旅游管理(高尔夫方向)50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3.书本费:900元(一学年结束时多退少补)。

4.军训费:200元(含服装费)。 5.体检费:35元。

6.一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

7.三年的住院医疗保险费150元。(学生自愿购买)

8.生活用品代购费:255元(学生自愿购买。含卧具、洗漱和进餐用品)。

●艺术专业包括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初等教育(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导(舞蹈方向)、主持与播音。

●第1、2、3、4、5、6项费用统一到学院财务室缴纳,第7、8项到指定地点使用现金购买。

●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后即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三、身体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须接受学院组织的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一月内如发现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或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学院将予以劝退或取消入学资格。

四、迎新站、乘车路线及乘车指导

9月4—5日,我院将在潜江火车站、潜江客运站设立迎新接待站。(温馨提示:为确保旅途安全顺利,请到车站售票窗口购票。)

潜江火车站:乘车指导教师 罗老师18107299253 张老师 18107299311

潜江客运站:乘车指导教师 何老师1359394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