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推进网络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信息发布内容

(一)学校网络主页可发布的信息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信息;

2.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信息;

3.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绩;

4.重要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承办的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活动信息;

5.学校或师生个人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和荣誉的信息;

6.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信息;

7.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8.主流新闻媒体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的建设等活动的报道;

9.学校其他具有重大新闻价值、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信息;

10.转载的党和国家重要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

(二)下列信息原则上不在校园网上发布:

1.基层单位一般性工作信息;

2.同一类活动中,已报道过的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信息;

3.时间严重滞后的信息;

4.涉及中央领导的讲话或文件,涉及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国家安全、防范邪教、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文件、内部学习资料,各级领导讲话稿原文(特指没有公开见报的)等。

5.其他不适宜在校园网发布的信息。

二、严格信息发布程序

校园网信息发布要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各单位需要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信息的,凭审核表到党委宣传部办理。

涉及校领导讲话、活动的稿件须经领导同意后方能发布。

信息发布前,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应对信息进行政治审查、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查。

三、讲究信息发布的时效

重要信息发布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3天。时效严重滞后的信息一般不予发布(因工作需要的除外)。

四、落实信息发布的管理职责

1.明确管理责任。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党政办、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职责,对全校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管。

2.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各单位要确保信息发布平台掌握在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手中。网络信息发布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严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严守国家利益主线,严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严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严守道德风尚底线,严守信息真实性底线。

3.加强责任追究。对信息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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