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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4-01-15    作者:心理咨询     来源:     点击: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 鄂教思政〔2011〕8号)和《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鄂教思政〔2012〕13号)等文件精神和指导要求,决定建立我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以提高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功能。

一、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努力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我校人文素质教育,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结构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结构:一级为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为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三级为各班级心理委员,四级为学生宿舍寝室长。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级网络的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第一级:心理咨询中心

1.组成人员: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教师

2.工作职责:

(1)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定;

(2)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包括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新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训练以及异常心理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

(3)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各二级学院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对心理健康教育各级网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5)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

(二)第二级:各二级学院

1.组成人员: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老师

2.工作职责:

(1)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的制定;

(2)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测查等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疏导。得知或发现有关学生心理健康的紧急、突发信息,按照危机干预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工作,争取最好效果;

(4)接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照要求参加有关培训、会议、讲座等活动;

(5)指导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灵关爱使者展开工作。

(三)第三级:班级心理委员

1.组成人员:各班心理委员。在各二级学院班级内部选举一名具有爱心,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同学担任班级心理委员。

2.工作职责:

(1)积极、主动地向本班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在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定期与心理辅导员沟通联系,主动、客观地收集学生心理信息并及时报给心理辅导员

(3)接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参加心理学专业培训;

(4)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对遇到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实施初级的心理干预,并将干预结果上报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如果遇到重大心理问题,在第一时间上报心理辅导员;

(5)配合一级、二级网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第四级:宿舍心灵关爱使者(寝室长)

1.组成人员:各宿舍心理关爱使者。在各宿舍指定一名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善于助人的同学担任宿舍心灵关爱使者。

2.工作职责:

(1)积极、主动地向本宿舍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2)主动、客观地收集学生心理信息并及时报给班级心理委员;

(3)接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院部、班级心理委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参加心理学专业培训;

(4)及时发现宿舍同学的心理问题,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并开展初步的危机干预,做好记录;

(5)积极配合班级心理委员、院部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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