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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关于杨希怡的申请退学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6   浏览:

根据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印发)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现将退学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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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32月16—2023年2月26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科联系。

话:0728-6239001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中职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