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

教学科研

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工作 >> 正文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作者:阅读次数: 日期:2016-06-18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普通专升本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凡我校2016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生(高招正式录取入校,或2011年五年制入校),无任何下列情形者,均可报名: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撤销者;
(2)有两门次及以上专业课或三门次及以上非专业课成绩补考不合格者(含考试违纪,不许参加补考者);
(3)影响按期毕业或继续学习的其他情形。
2. 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籍专科毕业应征入伍,于2015年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者,也可自愿报名。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5月8日-5月15日,印发相关文件、安排,政策上网。各本科学校的专升本招生政策由考生自己搜集。
2.资格审核:5月16-20日,拟报名的毕业生到教务处填表(也可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3份),然后持1份申请表到招生就业处审核学籍、到学工处进行政审,招生就业处和学工处在表上签字确认。
通过学籍审核和政审的毕业生,将3份表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对全学段成绩进行审核,准备成绩单,在通过审核的报名表和成绩单上盖章。
3.到主办院校报名:5月29日前,毕业生持教务处盖章的报名表、成绩单和相关证件到拟报考的本科学校报名,每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退役士兵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拟报考本科学校报名,报名学校限定为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等5所院校。
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确定接收退役士兵“专升本”报考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4.备考:6月25日前,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确定,考生根据所报本科学校对相关专业的考试要求,自行准备考试。请关注报考学校的通知,按时到所报本科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环境,准备考试
5.考试:6月25日,在所报本科学校参加考试。
6.录取、公示:7月25日前,本科学校根据提前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程序,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7天。
7.备案:8月22日前,本科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通过后的学生,由本科学校发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9.报到:在本科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密封的学生档案到本科学校报到。
三、收费
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和录取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都由本科学校按国家规定自行收取,与我校无任何关系。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16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四、     其他工作
1.我校不组织复习备考,不提供备考教材,若听到传言说有专升本培训班,请及时咨询我校教务处和相关本科学校教务处。
2.本通知未涉及的信息,请参考省教育厅文件和工作安排,本科学校的招生政策(标准、原则、程序等),以该校自己公布的最终信息和解释为准。
3.所有政策文件均可在、也只能在省教育厅网站(www.hbe.gov.cn)和相关本科学校自己的官方网站上查阅,请勿相信其他网站转载的信息,谨防以讹传讹。更不得相信所谓“招生中介”的“内幕信息”。
4.省教育厅所有相关文件我校网站(www.hbjhart.com/jwc)也会全文转载。
5.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7-87328172;联系人:吴勃。教务处咨询电话:0728-6294050;咨询QQ:1941114036。
 
 
 
 教务处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