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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

作者:阅读次数: 日期:2023-10-23

设计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设计学院培养优秀高校学生人才,充分调动设计学院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优良学风,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名称

优秀学生按名称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其它优秀项目。

二、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

  1. 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汉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无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一票否决,担任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务处、学工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4%。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60%。

    4)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年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无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一票否决,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35%。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6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年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意识,热忱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榜样示范作用明显,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工作实绩显著并有创新。

    三好学生:

  2. 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德育考评为优无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一票否决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15%。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60%。

    4)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年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三、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产生均由各对照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结合个人学年小结,由班、教研室主任、教务科核实学生表现情况无参与学校、学院教育教学活动一票否决,学院研究推荐,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2)优秀学生的评选时间根据学校各部门安排要求积极参与评选

    3)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学生代表(含宿舍长代表)、干部代表及党员代表(7-9人)组成。

    四、以上条件基本具备,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破格。要有佐证材料

    、附则

    1)凡当年受处分或课程考试、考核出现不及格现象者无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如发现优秀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取消荣誉称号。

    、本办法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设计学院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