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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核方案

作者:阅读次数: 日期:2014-04-22

为检测课堂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常规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决定采用抽考方式组织期中课程教学考核。

一、抽考课程

(一)公共课程

1.2012级专科公共英语(不含舞蹈专业);

2.2013级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专业课程

由各院部选择开设专业和班级较多的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技能课程,每专业2-3门课程。

二、抽考学生

凡开设有抽考课程的班级,由班级抽考课程任课教师指定3名同学、教务处随机抽取2名同学参加考核。

随机抽取的同学因请假无法参加考核时,由教务处重新抽取。

院部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抽考学生人数。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理论笔试或技能操作两种考核方式任选一种。

此次抽考,重点在于考核学生专业技能,不鼓励同一门课程同时采用笔试和技能考核两种形式。

考核内容应为本学期已讲授内容。开设多个学期的课程,在确定考核内容时,应突出本学期已讲授内容。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4月21-24日:各院部确定期中考核课程及所涉及的专业、班级,安排教师命题、出卷。

(二)4月25-30日:各院部将期中考核试卷交教务处统一印制,教师上报指定抽考学生名单,教务处随机确定抽考学生名单,教务处与院部一起安排考核具体日程。

(三)5月4-9日:利用晚自习组织考核。

(四)5月12-14日:以院部为单位将期中考核成绩交教务处。

(五)5月15-16日:教务处公布期中考核结果及质量数据。

五、考核结果

期中考核质量数据将与学生评教、期末考试质量数据等一起作为教师学期质量奖考评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