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16日:参加清考的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并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辅导员说明清考安排及注意事项。
2.6月17日,各院部组织专业课毕业清考。
3.6月18日,教务处组织公共课毕业清考。
4.6月18日:全体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人数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未返校学生要落实情况。
5.6月19日:各院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按10%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上报教务处。
6.6月20日:分院部统计学生实习期间的成果,收齐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给出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实习评定表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集中;实习表前另附全班名单和实习成绩一份,无鉴定表和无成绩的学生必须在表上注明。)
7.6月21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清考成绩汇总,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名单反馈到招生就业处及各系部。
8.6月22日,毕业档案和证件发放,毕业生离校。
9.上述未涉及的工作,由教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另行安排。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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