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四届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艺术节以育人为宗旨,坚持先进文化导向,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活动全过程,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本届艺术节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 四、工作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李飞 副主任:陈俊平李永华关宗平杨永贵廖兆泉 秘书长:廖江涛刘成明 委 员:周志农周红军潘方胜耿同梅张远珑蔡艳周剑波 刘纯梓杜继锋王光佐李红云李德才 (二)评委会 主任:李永华 秘书长:刘成明 优秀文艺节目评委组: 耿同梅蔡艳周剑波刘纯梓杨兰英 李铁民徐丽蓉魏霞 李琴张明明柯文平张萌萌梁 莹 优秀美术作品及优秀招贴设计作品评委组: 张远珑熊伟冉冉万勇金辉 优秀征文作品评委组: 郑昌雄易重礼于业成邓诗萍李皓张学军 (三)文艺演出工作机构 总 策 划:李永华 监督:廖江涛 总 导 演:刘成明 导演:耿同梅张远珑蔡 艳 周剑波刘纯梓 前台主任:练达郝艳亮杨林 后台主任:李红云杜彦 剧务:姜帆万至凤 舞台技术:王光佐冯奇文韬 金辉涂军城占宇张敏 赵武科李建申林 五、活动内容与要求 1.评选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节目主持人 ⑴创作和选择节目应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和倡导严肃音乐,节目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新高雅,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 ⑵节目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相声、朗诵等适合舞台表演的各种文艺体裁和形式。 2.评选优秀美术作品 ⑴美术作品的评选,先预选,再以展评的方式评奖。 ⑵作品形式包括绘画、书法、手工制作、摄影、设计、影视作品等。 3.招贴设计比赛 围绕活动主题,以歌颂、赞美等为主要表现手法,运用计算机软件创作招贴设计作品,A1尺寸(594mm×841mm),参赛成品必须是JPG格式。手绘作品亦可参赛,但必须拍摄成电子照片上交。 4.征文比赛 围绕活动主题进行文学创作,题目不限,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体裁任选,要求未曾公开发表过。获奖作品将刊载在《浅草》杂志上。 5.舞台表演类艺术教师专场演出 要求舞台表演类(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主播等学科)艺术教师参与专场艺术实践活动,其中近2年参加工作的艺术教师必须参加。各院部和教研室将节目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演出场次。 6.美术教师作品展 展出学校美术教师个人作品,作品形式、样式不限,全体美术教师都必须拿出作品参展,每位教师至少有一件作品是以前未在校内展示的新作。 7.院部配合举办活动 各院部要配合艺术节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学院将根据各院部在艺术节中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评选优秀院部组织奖。 六、评选办法 1.优秀文艺节目分组评,不区分体裁。专业组: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含中专)、主持与播音(仅限语言类节目)等专业;非专业组:上述之外的专业。 2.优秀美术作品分专业组(设计学院)和非专业组(其他院部)展评,不区分体裁。招贴设计作品比赛不分组。 3.征文比赛不分组,不区分体裁。 七、时间安排 1.节目和选手申报时间、作品上交时间 舞台表演类节目必须在11月1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节目用Excel表格填写并上报教务处万至凤老师(2132754329@qq.com),注明节目形式、节目名称、节目时长、节目内容简介、主要演员、参演人数、所属班级和指导教师(有则报)。每人限报节目三个,限报同类节目一个,选报个人独唱节目的同学不得再报通俗类齐唱节目。 学生社团的节目可以在任一演员所属的院部申报,并参加院部初选,但不得在多个院部重复申报,一经发现重复申报现象,取消节目参演资格。 各院部在将节目列表上交教务处前,必须在院部内先进行初选,未编排成形和无法完整表演的节目不得上报。各院部上报节目数量不限。 演出主持人在11月10日前单独到教育学院找梁莹主任(南511)申报。 美术作品(含绘画、书法、手工、摄影、设计、影视作品等)分班交设计学院绘画教研室万勇主任(美304)。招贴设计作品只收JPG格式电子文件,可以用移动储存介质拷给设计学院设计教研室金辉主任(美404),或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inhui417@163.com。此两项比赛上交作品截止时间是12月8日。 征文作品必须在12月1日前交教务处万至凤老师,或发送到邮箱2132754329@qq.com。 2.文艺节目初选及演出、作品布展 文艺演出节目主持人初选由教育学院主播教研室组织,在11月16日前完成。 学生舞台表演类节目第二轮遴选由教务处组织,在11月20-24日完成。 征文评比在12月15日前完成,由管理学院中文教研室负责。 艺术节学生文艺节目彩排在11月26日-12月1日完成,演出在12月4-15日完成,由教务处负责。 艺术教师专场艺术实践活动,各院部在12月1日前上交节目名单到教务处刘成明副处长,演出时间另行安排。 美术作品布展(含教师美术、书法作品)均在12月15日前交设计学院熊伟副院长,由设计学院负责在12月22日前完成布展。 本届艺术节颁奖晚会及闭幕式暂定在12月19-21日。 3.演出场次安排 文艺演出具体场次和时间另行通知,艺术节不安排班级专场和社团专场。 4.院部活动安排 各院部的活动要及时报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秘书处,由组委会统一协调时间、场地和人员,并在12月8日前将活动资料整理成册交教务处。 八、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设优秀院部组织奖2个。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21名(音乐学院6名,设计学院4名,教育学院6名,管理学院2名,中专部3名)。 3.设班级优秀组织奖30名(音乐学院5名,设计学院6名,教育学院11名,管理学院4名,中专部4名)。 4.优秀文艺节目专业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5名;优秀文艺节目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主持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5.优秀美术作品专业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5名;非专业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招贴设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6.征文比赛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5篇。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