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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核方案

作者:阅读次数: 日期:2017-11-05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核方案

 

为检测课堂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常规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决定采用抽考方式组织期中课程教学考核。

一、抽考课程

本学期期中考核只抽考技能课程,不抽考理论课程。具体抽考课程及考核方式由院部确定,一般一个专业抽考一门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课程。

二、抽考学生

凡开设有抽考课程的班级,由班级抽考课程任课教师指定2名学生、教务处随机抽取2名学生参加考核。

随机抽取的学生因请假无法参加考核时,由教务处重新抽取。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此次抽考,重点在于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应为本学期学习的内容。

四、考核时间安排

1. 118日前:各院部确定期中考核课程、考核的方式及所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将院部抽考的具体安排发教务处。需打印试卷的请将试卷的电子档及打印份数发教务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2. 118-1115日:利用晚自习组织考核。

3. 111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期中考核成绩、各科考试质量分析以及院部期中考核总结一并交教务处。

(五)1120日前:教务处公布期中考核结果及质量数据。

五、考核结果

相关教研室要对期中考核质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并根据期中考核情况安排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

各院部要将期中考核质量数据与学生评教、期末考试质量数据等一起作为教师学期教学质量奖考评的基本依据。

对于未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进度、教学质量较差的教师,院部负责人要了解情况,并对相关教师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在院部和全校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