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鄂教监〔2013〕3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我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手段,以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参与为基础,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两访两创”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建设“五个湖北”、“五个潜江”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杨文堂任组长,李永华、关宗平、李飞、杨永贵、张书银、廖兆泉、胡箭等任副组长,各处室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廖兆泉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海燕任副主任。
评议行风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分工负责、各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评议内容
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评议。
四、评议步骤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集中测评、评议总结。
(一)动员部署(4月下旬)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选聘评议监督员。
(二)查找问题(5月)
对照评议内容,广泛征求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公开社会承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1.访谈师生。结合“两访两创”活动,开展干部访教师、教师访学生。以应届毕业生、贫困生、专业带头人、老教师为重点对象,以心理、经济、学业、就业等方面为重点内容,认真填写访谈登记表,梳理问题,形成访谈纪要。
2.召开座谈会。召开4个座谈会,其中学生代表座谈会由教学督导室组织,主要评议师德师风、教学质量;学生干部座谈会由后勤处组织,主要评议收费、餐饮住宿服务;教职工座谈会由党委办公室组织,主要评议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由工会组织,主要征求对学校发展改革的意见。
3.公开承诺。学校向社会承诺,各处室院部向师生承诺。参加潜江市“行风热线”专题节目。
(三)落实整改(6月至11月)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积极实施整改,兑现承诺事项,抓好建章立制。
1.加强校务公开。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设置意见箱、院长邮箱,广开言路,强化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严禁项目外、超标准收费,严禁私自收费。
3.评选第二届“我心中的好老师”。深入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年度师德考评,组织第二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
4.强化安全值班。继续实施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坚持每日查寝、每周排查安全隐患制度,加强保安巡逻与门卫值守。
5.加强整改监督。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反馈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
(四)集中测评(8月至10月)
开展满意度调查,召开监督员座谈会,邀请领导点评,接受评议考核。
1.配合省纠风办做好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研。
2.召开行风监督员、师生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填写测评表。
3.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行风评议成果。
4.接受考核。各处室院部接受学校评议考核,学校接受省、市评议考核。
(五)评议总结(11月)
总结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是推进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助推器,也是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一次检验,是推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和谐文明校园,改善和优化学校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处室院部、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高质量地完成每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对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保证访谈师生、意见反馈、座谈会质量。要正确处理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保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找准问题,落实整改。
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尤其是收费、师德师风、后勤服务、校务公开、招生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整改。
(四)创新工作,注重实效。
要加强工作过程中的联系与沟通,既要主动配合全校性的活动,又要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的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上级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可。对工作过程遇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工作的进展情况等,要及时上报。对解决问题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学校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4月25日